第五十四章 混沌死2(1 / 2)

荆楚帝国 贰零肆柒 2890 字 2019-03-02

法源三晋,道出楚国。宋玉虽善辞赋,内心真正所能接受的还是道家。而老庄实则有别,楚人心中的道家与后世认为的道家有诸多不同,同样是无为,楚人的无为是庄周式的不损民之淳朴的无为,而非老子式的小国寡民,老死不相往来的无为。

庄周素倡自然,老子极重权谋。熊荆要开民智、建共和,在宋玉看来就是给混沌开窍,使民失于自然、损其淳朴,结果就是天下大乱。而对于暴秦,他的对策是无为,只与其比寿命,一,眼睛却看着下人手上未给的金子。

“既是国政,自要公诸于众。此有何不可说的。”熊启不知道谒者何意,曾为小吏的李斯哪能不知。他把下人手上剩下的黄金夺过,给出去却在谒者伸手接的时候又收了回来,待谒者皱眉,他才把金子放在他手上。“无功不受禄,请说罢。”

“大王召重臣商议,说的是……”谒者把金子塞入怀里,想了一会才想出那个生僻无比的词。道:“对,……大王与重臣说的是共和。”

“共和?”熊启不解,追问道:“何谓共和?”

“小人也不知。只闻在说共和,不知其他。”谒者做了一个遗憾的表情,当下便告退了。此时李斯才觉得自己上了当,这些谒者怎会对外使言楚国密事?肯定是胡编乱造骗人的。

“你速速去打探,看楚王商议何使。”熊启出身富贵,又从未出使他国,哪知小吏骗钱的伎俩,赶忙派李斯出去打听。

“大王所言,臣不觉不妥。”正寝内,说话的是箴尹子莫。“庶民与战,自当允其民权,此为公也。县尹不与战,仍享于富贵,此不公也。不公者,国之大害,与秦之战,戮力同心方可胜。清水河畔,大王与士卒同甘苦、共生死,我楚军方破秦人,不若此,何以为胜?”

宋玉不同意熊荆的共和之策,昭黍也不同意,认为贵贱有别,不可与庶民共治;淖狡没有表态,可心中对此并不支持。子莫和左尹蒙正禽是支持的,但蒙正禽没有子莫这般亢奋。

“敢问大王,若楚国为我楚人之国,何为楚人?”朝议热烈,淖狡终于忍不住开口,他一开口就抓住了问题的核心,亢奋如子莫也冷静下来听他所言。“吴越之地,皆为越人,可是楚人?邹鲁之地,皆是鲁人,可是楚人?旧郢之地,乃我楚国祖地,可是楚人?”

“吴越之地为越人,非我楚人;邹鲁之地为鲁人,非我楚人;旧郢之地乃我祖地,除去秦人,余者皆为楚人。”共和的前提是认同,只有认同了才能刀山火海,死不旋踵。越人不认为自己是楚人,自然排除在外,鲁人不认为自己是楚人,自然也排除在外。说道最后,熊荆武断的下了一个定义:“凡言我楚语者,皆是楚人;不言楚语者,非我楚人。”

“此不可也。”这下众臣慌了,齐声说不可。昭黍开始激动,大声道:“若越人非我楚人,不与我一国,越地若何?鲁人非我楚人,不与我一国,鲁地又若何?”

“越地皆是越人,可成越人之国;鲁地皆是鲁人,可成鲁人之国。”熊荆对此早有考虑。“然,越人之国乃我楚国属国,凡事皆以我楚国马首是瞻,鲁人之国亦是如此。

越人虽为越人之国、鲁人虽为鲁人之国,但秦军南来,秦王会因是这是越人之国便手下留情?会应这是鲁人之国便打道回府?否!秦王必一天下而后快。不管是楚人,还是鲁人、还是越人、还是齐人,皆要灭其国而役其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