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吵架歌(2 / 2)

不過蝙蝠俠再也沒提起這件事,維奧拉也默契地把它丢在一邊。

二是羅賓和維奧拉。

維奧拉當然知道羅賓的身份,羅賓也知道她的。

但問題是,羅賓一直認為維奧拉對蝙蝠俠究竟是誰一無所知,因此每時每刻都在替蝙蝠俠隐瞞。

每次遇到第二種情況時,維奧拉都忍不住吓傑森,故意說些蝙蝠俠布魯斯相關的話,把傑森吓得立刻撇清兩人關系,堅稱蝙蝠俠不過是布魯斯認識的義警,絕對、絕對、絕對和布魯斯沒有半點關系。

維奧拉:嘿嘿,好玩。

維奧拉一邊思考,一邊慢吞吞地眺望遠方。

“快點,Vivi,”傑森見她一動不動,催促道,“夜巡時間很寶貴,而且,我還有作業沒寫完呢。”

“你有無窮無盡的作業。”維奧拉說着,跟上他。

夜巡開始了。

很快,維奧拉發現了新問題。

除了剛見面的禮貌與和諧外,蝙蝠俠和羅賓今晚簡直各像吃了兩捆炸藥,互相交流時語氣硬邦邦,各有各的看法,誰也說服不了誰。

不到二十分鐘,兩人已經從“下手時力度到底要多重”吵到“你為什麽要和我飛相反的方向”,甚至開始争論“義警的作戰靴到底該用鞋帶還是拉鏈”。

維奧拉:“?”

他們倆認真的?

東區附近,三人碰上兩名十六七歲的男孩攔住一名同齡女孩索要財物。

蝙蝠俠安靜蹲在附近,羅賓卻在兩個男孩剛出手的一瞬間飛下去,踢翻兩人的匕首,三兩下按住一人。

另一人驚怒地從懷裏抽出彈簧刀刺向羅賓,手腕立刻被飛來的繩索捆住,整個人被拽到地上。蝙蝠俠從天而降,居高臨下看着他。

騷亂很快平息,受到驚吓的女孩也拾起背包跑掉,巷子裏只剩維奧拉、蝙蝠俠和羅賓。蝙蝠俠射出抓鈎槍,飛到不遠處低矮的建築上,那裏一片空地。

羅賓和維奧拉跟上他。

蝙蝠俠背對着羅賓,語氣不善:“我記得我警告過你不準擅自行動。”

“可他們已經出手了!”

“你應該服從命令而不是自由活動。”蝙蝠俠轉過身,冷冷地說,“你還沒學會判斷形勢嗎?”

“我應該有自己的想法!”傑森朝蝙蝠俠走了幾步,“你還沒學會相信我嗎?”

維奧拉站在一旁回味了兩人對話,忍不住想:

啊,他們真應該把這幾句話當作音樂劇歌詞唱出來。

比如配上德奧音樂劇《伊麗莎白》裏的Ich Gehr Nur Mir(我只屬于我自己)……

于是突然:

[Ich will nicht gehorsa](我不願唯唯諾諾)

[gezht und gezogen se](俯首帖耳,言聽計從)

優美的嗓音在夜空中飄蕩,正是那首Ich Gehr Nur Mir,甚至還是Maya Hakvoort的版本,有力而堅韌。

維奧拉:“?”

有版權嗎,音樂天使?

維奧拉轉頭看向蝙蝠俠和羅賓,兩人置若罔聞,仍然對峙着。

“有人聽到歌聲嗎?”維奧拉不抱希望地問。

“Ne(不),ne!”羅賓突然用德語說。

維奧拉:“……”

那為什麽會用德語回答啊!!!

[Denn ich gehr nur ir!](因為我屬于我自己!)

這次換成了Pia Douwes版本,更空靈,更自由。

維奧拉忍不住說:“我想聽完。”

但夜空就此安靜,音樂淡出,只剩下空白。

蝙蝠俠動了。

“我們總是在争吵。”蝙蝠俠說。

“沒錯。”羅賓點頭。

蝙蝠俠一甩披風:“所以——”

維奧拉緊張地看着他們,擔心兩人抱成一團就打起來。

“所以我們要唱吵架歌!”蝙蝠俠莊嚴宣布。

“沒錯!!!”羅賓大聲回答。

然後,咻咻!

兩道追光照向蝙蝠俠和羅賓,狂躁的音樂響起,天臺成為了舞臺。

維奧拉:“?”

啊,不是,真唱啊???

【作者有話說】

終于到了!我喜歡的!吵架歌!都給我唱!sg for !

其實在寫傑森給維奧拉傾訴煩惱時,當時想着維奧拉會答應傑森說我去幫你給迪克傳話,但寫到這裏時我想,nonono,維奧拉會拍拍小傑鳥的肩膀說boy,我不當傳話筒,你自己去說吧!hhhhh

兩首不同的《我屬于我自己》已經放在歌單裏了,放了兩個pia版本和一個Maya版本,對比聽都很好聽[彩虹屁]

約了個萌萌小豆丁的作者頭像嘿嘿嘿,我愛約稿……